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6 1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落实高校学术自主权和科研人员科研选题选择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6-2018年三年滚动项目的通知》(皖教秘财〔2015185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由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我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由光电子应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另行发布招标通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3.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重大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评审推荐指标

我校2016-2018年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指标每年11项,可评审推荐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8项,光电子应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评审推荐2项重点项目。

四、项目经费

201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重大项目每项20万元,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其他

1.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本次申报的项目研究周期从2016年1月1日起算。

2.时间安排

11月20日前,各院(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书》1式2份及2016年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jc@tl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后并对评审推荐项目进行公示,11月底将评审推荐的项目报省教育厅科研处,省教育厅在年底前公布立项名单。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

2.201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16年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http://www.tlu.edu.cn/s/1/t/6/a/43062/info.js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