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铜陵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结题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0 浏览次数:

 

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ce/25/info52773.htm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铜陵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项目类别

    2017年度铜陵学院校级课题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铜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根据校级课题评审办法,重点项目立项数量按照申报数的20%立项,一般项目立项数量按申报数的60%立项铜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立项数量不受比例限制。其中重点项目研究周期正常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正常为1年

    (二)申报要求

    项目内容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主要支持我校青年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以及申请人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

    铜文化研究专项课题:为增强地方性办学特色以及更好地服务地方,内容设计主要围绕三个方向青铜文化研究、铜艺设计研究以及铜文化产业研究。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限我校中级以下职称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铜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人员不受职称限制。

    2、申请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完成项目所必须的时间。

    3、每人只允许申报一项。每个课题组须有1-2名学生参加。

    4、往年校级课题未结项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办法和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审查。

    2、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将申报材料收齐,填写《2017年度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科研处,不接收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7628日前报科研处。联系人:张三宝;联系电话:5881953

    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2)各单位盖章的申报项目一览表一份(附电子版)。

 二、结题工作

    请2016年以前立项的超期未结题的校级课题项目负责人,如已完成研究任务,请将《铜陵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1式2份交科研处,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如未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填写《铜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撤项或延期,经学院研究决定撤项或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项目负责人填报《事项变更申请表》日起计算)。所有上述材料由各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7年6月28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3537455529@qq.com